现在我家对房子有没有所有权?对方是不是可以反悔不卖?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对方是不是一定得卖呢?对方说我们能撬他的门锁,他也能撬我们的锁,把我家的东西扔出来,如果他们真这样做,算不算违法?
更新时间:2005-02-24 14:05:50
问题描述:
2003年年底经过双方协商,我妈买了一座民房。由于将近过年,就请对方先腾出几间房搬进去住(还有一部分他们放着东西),我家付给了对方20000元,对方只写了“收到现金20000元”的收条,可是没有签合同。 半个月后,对方说东西没地方搬,房子不卖了,我家不同意。我妈还把对方剩余几间房的门锁撬开了,把他们的东西搬出来了。 对方知道后,强逼我家搬出去,说要退还20000元钱,并支付一年的利息给我们,另外房屋周围的果树收入(我们家采摘卖的)约500元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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