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雷律师,怎样才能维护津市人民医院护士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5-02-23 15:29:48
问题描述:
我妻子是津市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工作性质决定了她经常要在节假日上班,过年也不例外。可是她单位却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护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严重挫伤了广大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眼看春节有要到了,为病友服务是医护人员的天职,而对医护人员的关心也是各级医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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