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合规,交警判定是否正确(下附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三)
更新时间:2020-11-27 17:38:08
问题描述:
今天我在
济南这边驾驶非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途径十字路口欲要左拐往西行驶,机动车左转指示灯亮起我由非机动车道左转往西,后被交警拦下说我违规罚款,说非机动车不能左拐只能二次直行,后来我怀疑其合规性查找法律条例,有些疑问烦请专业人士解答:
那个十字路口设置了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不过是东西向和南北向直行的非机动车信号灯,左转只有机动车信号灯,没有非机动车图标,在这种情况下我跟随机动车信号灯左转到东西向道路是否合法合规,交警判定是否正确(下附相关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济南市文明交通行为导则》骑行篇:
1、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
2、骑车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3、在路口左转时,应当遵循“二次过街”原则;
4、骑车转弯应当伸手示意或开启转向灯,不要突然猛拐;
5、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鼓励其他骑行人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6、车辆不要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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