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前夫有理由这样做吗?2、我是不是该分给他一部分财产?3、我答应他复婚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保证算违约吗?4、他写的保证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吗?5、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6、法庭可以传他的两个情
更新时间:2005-02-01 22:33:00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于2004年9月14日离婚,原因是他同时找两个情人,而当时的我比较犹豫,为了孩子我想维系婚姻,可又怕他不悔改,我提出离婚作为一个手段,如果他能悔改的话,一年后复婚,因此我们离婚没有声张,而且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给他,包括房子、孩子和存款。但他没有悔改,在他写过书面保证书之后,(保证不再和那两个人有任何的联系,不然包括离婚条件等都由我来定,他没有异议。)可他违约了,而他的父母也在到处宣传我的种种不是,这些让我对他和他的家人彻底失去了信心。因此在没满一年的情况下,我又找了对象。而我的前夫以我违约作为理由将我诉上了法庭。要求作财产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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