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我有过男人”这个事情是否对我是一种牵制?也就是在分割财产时,财产可否平均?2、小孩是否可以归我抚养?3、他说如果我在有男人的话,我会得不到一分钱?这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06-03-15 19:06:56
问题描述:
我和我先生结婚十一年,育有一女,今年六岁。我先生是军人,我们的感情从结婚开始一直都是磕磕撞撞。为了他的利益,直到现在都无法离婚。婚后由于各种原因,我有过男人,他知道。所以我们过得很累,为了男人的事业,我们勉强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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