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中,一方故意隐瞒疾病,可取消婚姻。我们是否符合这个条件?我想与她离婚,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1-19 20:54:24
问题描述:
2004年12月30日,我的妻子为我生了一个4500克重的儿子,我非常高兴,但是医生却告知我妻子是乙型肝炎患者不能哺乳。并且很可能垂直传染给了孩子,我非常吃惊,我并不知道妻子是这种病的患者,她也从来没有和我说过,我们是经人介绍于去年认识并结婚的,婚前我极力主张体检,但她却以节约开支为由拖熟人规避了婚前体检。没想到却是因为她是乙肝,最让我生气的是她承认自己有这种病,却没有在生完孩子24小时内告诉我和医生,使孩子在最有效的时间注射免疫球蛋白。我感到了她是有意骗我,对我没有告知,我和我的家人也有可能被她传染了。她对我和孩子如此的不负责任,如此自私,我实在无法与她共同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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