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我该签吗?如果我不该签,我应该这样和老板说,或者说怎样的合同条款才能有利的保护自己,请给我建议。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08 21:26:26
问题描述:
我已经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半年了,老板一直为与我签合同,最近老板提出与我签合同,但我看了以前员工签的合同觉得不太合理(以我的理解),合同上写明:劳动期从2005年开始,至2008年结束,在劳动期内给我交五保,最低标准的那种,在违约责任上只写明违约金两万。说老实话,如果我真打算在那里做的话,老板在这三年里是不会主动抄我的,至多只是给我脸色看。换句话说,也就是他不会出现什么违约的情况。那这违约金一说只是真对我,我现在每个的工资只有800块。我如果不能坚持在那里做3年的话,我就要承担两万员的违约金,事实上以我现在的待遇,我想我也很难坚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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