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相关的法律条文,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可以以任何借口扣除干部职工的合法工资,以便正当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08 18:25:33
问题描述:
我是某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干部,该单位属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自2002年至2003年就一直打着竞争上岗的名义,变相克扣我们的工资,只发50%的工资,另一半则用作奖金,该奖金只为少数处领导地位的人服务,硬派给职员的任务按比例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完成。这种只发一半工资的情况从2002年到2003年,持续了两年的时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