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办离职手续,是否可以不签承诺书,是否违法?提出辞职申请,于_月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20-11-10 15:04:52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从事物联网软件销售,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事先也与直属领导提前半个月沟通过,先在办离职手续,其中本人工作资料也移交完成,现人事部要求我一定要签承诺书并按手印,据我了解公司之前离职的人员并未签这个,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签承诺书,以及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下附承诺书)
(以下简称“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于_月日解除双方的
劳动关系, 现根据本人原与公司茶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如下承诺并确认:
本人网意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完毕相关的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关于
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本人承诺:
1.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享有。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未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本人主张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本人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公司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本人亦不得要求公司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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