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视为共同投资建设?我主张共同投资共同分享红利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23-01-14 11:55:4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
经济纠纷导致交房逾期。逾期后我们之前交的购房款是不是可以视为共同投资建设?可以分享房子涨价后的红利?因为这房纠纷太多逾期太久原来可以按揭,现在不能按揭只许一次付清,我想退款,可是甲方只给同期银行活期利率退赔。8年时间房价从原来的4千涨至现在的8千一平米。首付20万8年过去只得 不到5千元的利息。疑惑:钱是投入建房中不是存入银行,逾期不交房后这钱应该算是共同投资而不应只算给银行活期利率。我主张共同投资共同分享红利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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