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留好的房间乙方并不知情,甲方并没有告知,有没有通往公司直达车,并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根据房屋合同
更新时间:2020-11-04 14:33:00
问题描述:
2020年10月16日,乙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转给甲方押金500元,甲方承诺乙方到达北京以后,空房间随便选,2020年10月21日,乙方到达以后,甲方没有给乙方全部可供挑选的房源,并且乙方没有看中阳面房屋,甲方说这是当初她看好的,没看上是乙方自己的问题,但是留好的房间乙方并不知情,甲方并没有告知,在乙方到达北京之前,曾经在微信上问甲方有没有通往公司直达车,并且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丙方同样是租户,可以证明甲方说过最晚一趟班车到晚上11点50分,现在甲方拒不承认,只承认有地铁,因此乙方认为甲方这是诱骗签
合同行为。甲方承诺,只要有阳面房间就先给乙方没有规定期限,但是22日乙方报了警,于是甲方说7日之后给乙方提供阳面,乙方已经不接受。现在房间内没有配备好的洗衣机,且马桶是坏的,乙方找甲方修,甲方修理后无果,继续是坏的,根据房屋合同,乙方认为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拒不同意,并且甲方在微信上拉黑乙方,拒绝接电话,拒绝配合警察调查。现乙方请求人民法院向甲方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房租以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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