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向我所在的单位索取一定的医疗费用呢,敬请律师先生指教。谢谢!
更新时间:2004-12-22 16:17:5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个普通公务员,两个女儿上大学,爱人下岗近四年了。从去年开始,单位要我兼任机关会计,由于我年龄已50岁了,无法胜任,长期以来,都是请我的爱人帮忙做帐(爱人原来是企业会计)。本月3日下午,她在购买会计《科目汇总表》回单位的途中,行至政府大楼门口,由于地面滑而摔断了胳膊,住院治疗已经花掉6000多元。由于我家是三峡库区移民,移民搬迁、孩子上大学使我早已经负债累累,这次爱人摔伤住院,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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