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想问一下律师,请问这个官司有没有挽回的余地,望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邮件!谢谢!
更新时间:2004-12-20 13:41:55
问题描述:
我是通州区的一家少儿培训学校,二00三年一月七日在商标局注册了学校名称,开始使用,但由于法人资格不够,所以耽误了办执照的时间.二00三年三月份我们正式向通州区教委提出申请办学,才知道西城区的一家少儿学校已经更改成我们所注册的学校名称了!所以我们一直等着今年商标下来以后才准备办企业执照,但不幸的是二00四九月十二日一纸诉状,以不正当竞争的理由将我们告上第二人民法院,现在据我们所知,因我们没有执照,所以有可能判我们输,但我们不服气,企业冠名可以随便更改,可是商标注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还有,我们对于这个名称使用在前,注册也在前,他们是并不是北京市的执照,只是西城区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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