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这做法合理吗?是否就只有服从昵?是否有合法依据支持我主张权益?
更新时间:2020-09-11 17:21:20
问题描述:
十年前系统内上级主管部门把我从原工作单位借用到系统内另另一单位上班,至今巳十年余。然而在2019年的一天上午我在上班工作时因过度劳累晕倒在工作岗位,后入院手木治疗,病后至今一年余还未完全痊愈。治病过程中,除了医保报了部分费用,而主管部门未有给予任何人道的帮扶和补贴。现在主管部门拟定解除与我的借用关系,把我调回原工作单位。请问:我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这做法合理吗?我是否就只有服从昵?我如不接受主管部门的安排是否有合法依据支持我主张权益?此咨询盼解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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