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支付违约金,想问一下医院让赔偿违约金合法吗?我违约了吗?
更新时间:2020-08-31 10:06:2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医院工作的,跟医院签了3年劳动
合同,今年9月30日到期,因为考上研究生了,要从医院辞职,医院说我合同没到期违约,需要支付
违约金,否则档案不给我,我由于着急调档案,就先支付了3500的违约金,让医院写了收据。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在不具备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情形下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违约金3万元。原话就是这。我觉得我没有违约,提前30天打的辞职报告,30天后才走的,我现在想问一下医院让赔偿违约金合法吗?我违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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