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4500元,但我在休产假期间,不会再向公司任何人索要产假工资。
更新时间:2020-08-22 07:20:20
问题描述:
我的
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4500元,但我在休产假期间,公司给我的工资是深圳市最低工资2200元,因为是负责人垫付的工资给我,还让我写了收条,收条内容有一句话是:不会再向公司任何人索要产假工资。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还能向公司索要我的剩余工资么(就是4500元减2200元),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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