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现在也出去找份工作,并交付人事局和公司的违约金,能否将我的人事关系和户口提出来(在另找的单位接收的情况下)?2、我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出去找工作不能算是同时服务于两家单位吧?3、我和公司没有
更新时间:2004-11-04 11:48:10
问题描述:
我是应届外省市大学生,被房山区一家公司聘用,单位给我落了北京市户口,我从今年7月18日到这个公司报道至今已三个多月,公司无故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只和人事局签了协议(服务期为五年,见习期一年,违约金为一万至一万五),也和公司签了协议(服务期为五年,见习期为半年,违约金为两万五至三万),但是从我参加工作以来公司效益一直不好,而且经理口头上的一些承诺没有兑现,公司的人纷纷跳巢,而对于我刚毕业的学生来说,一来生活保障成问题,二来也影响了我的个人发展,所以我也想出去再找份工作……但我的见习期还没有过,听说北京有规定见习期内不能跳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