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我店里喝完酒走出到店的大门挺远了自己摔倒了,这种情况和饭店还有关系么?

更新时间:2020-08-06 00:04:52
问题描述:
顾客在我店里喝完酒走出到店的大门挺远了自己摔倒了,门牙掉了,这种情况和饭店还有关系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77008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下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08.04 12:18:51
    点赞
  •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87279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摔倒算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收尾性或者预备性工作中摔倒的,算工伤。其他情形,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08.05 04:13:58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0083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工伤,如果是工伤可以主张工伤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2020.08.06 00:04:5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走路时被饭店门前三角架绊倒了,摔断两颗门牙,饭店有责任吗?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客人在我店喝酒喝多了摔了一跤,脸出血了,和我有关系吗?
喝酒摔伤住院责任一般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同行人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的,也可视情况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他人故意劝酒,有伤害的意图的,由该侵权人负主要责任。<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本人开了家老年人养生会所,客户在离开我店里的路上摔倒了,就说脑袋疼,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与本店有关吗?
顾客在店里摔倒骨折的,如果是因为店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顾客自己造成的,自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顾客在我店喝完酒走出店门,摔倒了,门牙掉了。这种情况和酒店有关吗?
在酒店遭受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酒店是由于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而受伤的,由酒店承担侵权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客人吃完饭出来在店门口摔倒了,店里面有责任吗?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己开了一家火锅店店,客人在其他一家店喝完酒后再到我店过来喝死亡,责任问题
你好,此种情况下店家无责任,如果有过错的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明知不善喝酒却极力劝酒或者明知其已经醉了不采取必要措施等.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分钟前
李丽律师
近期帮助 35 人
我车正常行驶小孩冲出来撞在我后车相板上面责任怎么划分
1分钟前
揭志文律师
近期帮助 70465 人
我的游戏账号交易成功,因我手快输入银行卡号错误而被冻结资金,平台需要我充值相应资金才可解冻这合适吗
1分钟前
谢奎和律师
近期帮助 19385 人
二十几年写的欠条,做的担保人,现在还有效吗
2分钟前
隆仁律师
近期帮助 21828 人
你好,如有精神分裂二级,在工作每个月7000多一个月还可以纳入低保户吗?
3分钟前
黄龙泉律师
近期帮助 15353 人
小孩在学校被推倒,门牙被磕断,对方承认责任,不肯拿钱
4分钟前
于奇生律师
近期帮助 126 人
五一放假只放四天怎么办
5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3910 人
咨询一下我在实体店购买的书桌和书架因为尺寸原因房间放不下,我这边想申请退货,但是商家反馈说不同意。
5分钟前
启商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677 人
您好!我孩子31岁,在今年3月20日从某小区高层跳楼死亡!请问物业能赔偿一部分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