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是否都有责任分担赔偿?还是由具体经办人员一个人赔偿?
更新时间:2020-08-08 16:28:08
问题描述:
我曾经是一名村两委成员,今年年初在收城乡医疗保险的时候,因疏忽造成有一家的医疗保险录入的时候,忘记录入系统。现在已退那一家人购买医疗保险的钱。我想咨询一下,假如那一家的人今年因病住院了,产生的医疗费用要求赔偿的话,是否可以?另外,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村具体经办人和村两委会是否都有责任分担赔偿?还是由具体经办人员一个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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