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种情况,,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改造时,对房间有很大的破坏,,如果再改回来,,适必再破坏装修!这中间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我不知道,,这两方,谁说的对?关于暖气改造成有什么规定?或者说,我已经改完
更新时间:2004-11-06 14:31:47
问题描述:
我是密山市计生委家属楼的住户,,今年八月二十五,我们根据这个楼的供热站(国安供热站)的要求,进行分户改造,当时改造的有两家(我家和三单元一住户)。其他用户认为改造费不合理,没有进行改造。把我们两家改造完之后,再对主管道进行改造时,遇到一些人的阻挠,致使工期一拖再拖,,直到现在已到供暖期,,仍没有给我们两户供暖。我们多次找到供热站负责人(包立刚),包称,计生委及一些住户阻挠施工,没办法。现在计生委要把我们两户改回来,并称,如果我们不同意改回来的话,就把我们两户扔下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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