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现案件已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怎么界定以及《通报》和《办法》具体怎
更新时间:2020-07-24 16:33:55
问题描述:
您好!有一问题咨询您:1、A公司为一家检验检测机构,应该遵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63号令)《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A公司在双随机检查中,市市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通报中汇总各公司问题,并以附件形式公开各家严重情况,其中A公司为责令整改,在通报中明确了整改要求: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无其它要求。因在通报中无暂缓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在此3个月A公司正常运行出具报告,之后有人举报A公司说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3条第二款(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现案件已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请问A公司是否违法?怎么界定以及《通报》和《办法》具体怎么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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