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补偿费用国家有没有什么标准,如每月最低生活费及年限等,因为镇领导想补偿的费用只够简单维持几年的生活,,请各位行家帮我看看国家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谢谢!如果起诉到法院,我还需要提供什
更新时间:2004-10-08 15:25:51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亲属,在1970年当时的社办企业工作时因厂房塌方被砸成残疾,之后由家属照顾生活,企业支付每月生活费,护理费及报销每月的医药费,去年的标准是每月护理费80元,工资150多元,现在一年多没发工资了,企业也不管了(十几年没变了)现企业欲改制,想一次性清算,而我的亲属今年只有50多岁,而且满身的伤病,清算的5万元在现在是维持不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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