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口头承诺她会见父母和她结婚,打掉后的一年里我们关系等结婚后她把钱还给我。1.我在法律上有义务赔偿
更新时间:2020-07-20 10:32:30
问题描述:
和女朋友17年相识18年意外怀孕,由于当初感觉什么都没准备好就和女朋友协商把孩子打掉,并且口头承诺她会见父母和她
结婚,打掉后的一年里我们关系还是挺好的,我尝试和我父母沟通女孩子的情况,但是遭到家里非常坚决的反对,原因是女孩比我大五岁。由于我父亲有心脏病,心脏做过2跟支架以及有持续性房颤,我不想因为女孩的事给父亲情绪上造成波动,增加他心脏负担,所以我只能先从边缘亲属开始安排认识,先从姐姐,舅舅到外婆但父母一直还没见到。从19年底开始到7月份我和女孩因一些事情多次争吵冷战,女孩觉得我对她没责任心,对她一点都不好,我觉得她处理一些事情越来越极端。经过几次争吵后我开始有一些焦虑,我怕婚后她也这样,女孩在最近一次争吵后和我说她已经心灰意冷,与我沟通后给我提出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是分手,但需要给她30万补助,分3年支付。费用是给她未来有可能不孕不育的补偿。
第二个方案是继续谈下去,但是每年也要给她10万,等结婚后她把钱还给我。
我现在很纠结也很苦恼,我当然希望能和她继续谈下去,因为我知道他怀过孕受过苦,但是她现在的状态我已经有点焦虑和恐惧再加上家长的反对,很难想象结婚后的样子。
如果真的分手我不希望赔偿30万。我在网上查到我在法律义务不需要支付这部分补偿费用,我应该在道德意义上支付医药费及营养费。
目前在医院的住院费及手术费都是我支付的。
我的问题是:
1.我在法律上有义务赔偿吗?
2.我如何才能避免补偿30万?
3.如果她咬定我要赔偿30万,不然要曝光这件事让我难做人我该怎么办?
4.营养费具体指什么费用,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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