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工资,基本工资2200元+岗位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考勤奖500元,请问工资应该从7月9日开
更新时间:2020-07-22 01:26:41
问题描述:
公司试用期是一个月.劳动
合同上签的试用期是2020年7月9日-2020年8月9日.试用期工资结构如下:基本工资2200元+岗位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考勤奖500元,共5000元.
实际上,2020年7月6日开始上班,工作到7月18日,单休,共上班12天(有钉钉打卡为证).
7月18日老板告知公司经济压力过大,需要调薪至3000元,询问能否接受,不能接受就另谋高就.
因为是试用期,请问是没有经济赔偿对吗?
另外,请问工资应该从7月9日开始算还是7月6日呢?单日的工资应该给多少?(工作前没有签署任何文件,没有告知试用期多久,前多少天没有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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