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消费者协会联系协商之后呢,对方表示不协商不退款。我还能有什么方法可以维权吗。
更新时间:2020-07-05 10:52:06
问题描述:
于2019年4月份与
广州一家公司产生了一个消费,总共付了4799元。但是在接受了一段时间所谓的服务之后,发现该服务效果与对方公司所说的预期效果存在严重偏差,我并马上提出终止服务,并协商退款。对方表示不能退款后不予理睬,并在我协商的一段时间后,把我方联系方式拉黑。后来,我第一次向广州消费者协会投诉了这次消费,对方公司的
法人主动添加我微信并要了当时服务的聊天记录以及付款记录后,给了我一个另外一个微信号让我联系微信号的人解决这个事情,但当我联系上对方法人所提供的微信号之后,该微信号联系人表示已经从该公司离职了,不对该公司的事情负责。我重新联系了那个法人,表示要用媒体途径来维权,对方法人立马把我联系方式拉黑,第二次消费者协会联系协商之后呢,对方表示不协商不退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有什么方法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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