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的情形登广告是不是违约2.我是不是在诈骗3.现在的情形我还有没有机会要回房租(我没有违约的话),因为我要违约那我就是不可以要房租的我现在很着急,也很困惑,求求您帮忙,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4-08-21 17:20: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因工作,故租房屋住。和房东签署协议有关规定如下:租期内乙方(我本人)有以下情形,甲方(房东)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担任权责,陪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3.乙方与他人合伙租用未经甲方同意 本人欲寻求合租,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自己在《消费广场》(本地报纸)登寻合租的广告,该报曾明文规定寻合租带上租房协议和身份证即可,我也是带证件全刊登的。合租没有找到,没有人入住,房东说我私自登广告是严重违约,还说我是在诈骗。房东已经开始找新的租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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