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再因房起纷争,我家可否摆脱关系?他们是否有权以我家住两居室为名索要经济补偿,转言之我家要想彻底解决房的问题是必须出钱吗?如有权是否只有我大叔有这权力?
更新时间:2004-08-07 14:34:29
问题描述:
还是在二十年前分房时,我大叔和我家分到了一处也是承租房。那时我家已是三口人且户口都在,我大叔是单身。后因调节将西城一套一居室(承租)分给他,但因他妻子没有北京户口,这边领粮票方便等,所以他没迁户,那边房契上落的是爷爷的名。如前面所说爷爷去逝后,我大叔将户口从我家迁到了奶奶家也给他的妻儿上了户口。现在我家已将房室的产权买下已有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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