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的要离婚的情况。
更新时间:2007-02-23 16:07:00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结婚3年了,有个小孩今年2岁了,结婚后她还和她的男友联系过,这个事情后来很快过去了。到了2006年10月份,她又和另外一个男人保持了3个月的频繁联系。和解无效后,双方同意离婚。她不顾惜家庭,不怕造成一些误会,我觉得我也是受害方。
请问在这种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抚养孩子,可能性有多大?另外我的房子是结婚之前买的,找她借2.3万(这钱会还她,当初就是以借的名义),请问房子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婚姻法有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的说法?我是不是也该争取精神赔偿?谢谢洪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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