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道的情况被迫离婚
更新时间:2010-11-19 16:25:05
问题描述:
1999年我因为他乱赌,和男女关系复杂,就外出打工并把女儿托付我母亲照顾,期间任然保持联系1999-2003年我曾回家多次,因为他恶习仍然未改,我就继续外出打工,从1999-2003年时间他未曾给小孩一分生活费及其他费,2001由于我母亲家发生意外,我接女儿及母亲来我打工地城市生活,在此期间他在赌场认识一位女士与其好上,就以我带走女儿不知去想,花钱请人办离婚,【是他同学帮忙办的,同学是明政办的】以不知小孩去向,将小孩判给我抚养,【他有固定工作】,十一年了他未曾给过一分抚养费,我想请问,我用什么方式和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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