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为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请问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能不能在发生纠纷或者意外的时候追回损
更新时间:2020-05-29 23:35:22
问题描述:
协议书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共识由甲方向xx汽车4S店申请一台福特锐际试乘试驾名额,审批通过后,甲方以九折销售给乙方。甲方承诺该车辆为全新且未试乘试驾车辆(除正常运输外,允许车辆行驶里程不得超过200公里)乙方向红河县农行申请汽车专项贷款由甲方全权办理,乙方积极配合。该款车型为福特锐际2020款 Ecoboost245 四驱纵享款 ST-LINE 官方指导价21.88万元,该车辆享受正常厂家质保,质保期为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含首保在内赠送基础免费保养2次。乙方购买该车辆第一年需落户在甲方名下,满期后过户在乙方名下,所有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请问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也就是说后续能不能在发生纠纷或者意外的时候追回损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