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押金是否应该退给我,?如果应该,在房东拒不见面,不接电话的情况下,我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4-07-03 20:35:23
问题描述:
03年12月份通过房屋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半年,至7月12日合同期满 ,交1000元押金,月交房租,6月初退房,搬空,水电未结,已与房东说明,到期不租,6月中因故未将钥匙交与房东,(门锁为我自己后换的,钥匙房东也有一把),电费 房东用押金交了,余800元,房东以我未还钥匙为由,不退给我,并且让我补交6月12-今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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