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赔偿损失费用如下:1、医药费:256.89元2、误工费:1000元3、营养费:600元4、交通费:100元能不能要求赔偿以上费用
更新时间:2004-06-21 18:32:35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叫刘**,现年23岁,事情发生的经过如下:5月30日4时30分左右,我与朋友在麦当劳吃完快餐出门时,由于麦当劳餐厅大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导致一个小学生推开右边的那扇门准备出来时,大门刚好砸在我的右脚后跟上,当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低头一看,血已经染红了我整个右脚,可气的是旁边众多的麦当劳餐厅工作人员竟然无动于衷,还是在我朋友的一再要求下,一位女服务生才递来一块创可贴,可是根本止不住血,幸好小学生的爸爸(宋先生)赶过来了,并带我到附二医院处理伤口,经医生检查,伤口有3厘米长,0.5厘米深,须缝三针,休病假十三天,并出具了证明。其间,并无一麦当劳餐厅工作人员陪同、探望,还是宋先生垫付的医药费。我对麦当劳餐厅工作人员的恶劣的服务态度及淡漠的责任心深表气愤,于是处理完伤口后与朋友一起回到麦当劳餐厅找经理协商,可是麦当劳餐厅管理人员的态度同样令人失望,只是对我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仅口头表示“遗憾”和“抱歉”,只同意补偿医疗费,而对其它应付的损失更是推卸责任。此事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麦当劳餐厅大门有极大安全隐患,所以应负主要责任。由于麦当劳餐厅采取这种不合作态度,不承担自已应负责任,我曾请求消协领导为我们普通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在协商过程当中麦当劳一再坚持自己没有责任,大门没有安全隐患,出于“人道”负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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