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在位于山东省,以口头方式约定每月工资10000元,并口头约定给予期间相应薪酬
更新时间:2020-05-18 11:57:53
问题描述:
自2019年3月份至2019年8月份。被投诉人在位于山东省,德州市,
乐陵市,郑店镇,以,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承接的,国家电投
北京分公司为业主,山东电力咨询院为EPC为总包,江苏电建一公司为分包的风力发电项目,本人在风力发电,集电线路工程项目处务工,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务工时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对接于,韩振元,以口头方式约定每月工资10000元,生活费,住宿费,往返路费都由韩振元承担,工资发放为弹性制,整个务工期间灵活发放,工程结束后全部付清。前期3-4月4-5月工资于2019年7月份,前后分两次发放,发放工资合计为: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但2019年7月后到整个项目施工结束未就再给本人支付过工资,在整个务工期间本人曾以电话,微信,短信方式催促韩振元给予工资发放及生活费补给,但多数时间不接电话信息不回,生活费,工资也以各种借口推脱,并在项目通电运行后韩振元以电话及微信方式两次让本人从老家及新疆务工地赶回
济南帮忙处理该工程的后续工作,(因通电后本人该负责的项目所有工作都结束了)并口头约定给予期间相应薪酬,前后两次时间长达35天左右,第一次15天,第二次22天,期间本人还自己贴生活费及部分住宿费,待后期工作结束后,本人再次要求对务工期间剩余工资进行发放,但是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本人前后几次前往山东,济南,德州,乐陵,东营,等地,并与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时负责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及韩振元沟通剩余工资发放事宜但都无果,都是以没钱,再等等,为借口推脱,再经多次沟通无果后本人于2019年12月左右,向乐陵市劳动监察大队提起工资讨要请求,并在劳动局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了讨要剩余工资的资料,并提交了工资表,及相关证明证明本人在该项目务工的情况说明,但至今都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期间本人也试图联系山东天昊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韩振元,但都没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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