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纯属意外,我是否需要赔偿?2、假如确需我付出部份赔偿款具体有无法规可依?3、假如经质检后我的水管无问题,是否可证明我无过?
更新时间:2004-07-12 17:33:45
问题描述:
6月9号晚上20:00左右,我听到我有人敲我家门(我家是304),一问原来是下面他们家(204室)的天花板在漏水,我紧看了一下我的水龙头,是全关的.但看了一下我的水表确实在走动.我马上关上水表与他们一起下去看了一下情况.确实如他们所说在漏水.我简单问了一下情况,据他们说他们在旁边一户(205室)打扑克时发现有漏水情况后马上看了那户人家上面的一家(305)的漏水情况,证明没漏,他们跑回204室也发现有水从上面漏下来.然后就跑到我家来了.此事发生后因为比较晚了,所以当天晚上我除了关掉总水表外没采取任何措施,到第二天一早我马上打电话让水电工来帮我查看原因.结果查出来是埋在浴缸下面的一其中一段镀锌管坏了,我马上将浴缸拆掉后换好了水管.后来那个204住户与我说这样一来他们家的地板要全部返工重新做了,言外之意就是说让我给予赔偿.我说这事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发生,但作为邻居我想我会给予适当补偿。但听204户主的意思似乎全部费用需我承担。注:(当时买水管什么都没有发票,我房屋装修时是在1999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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