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这样赔偿有依据吗?2、国家、河南省、或者我们周口市是不是有一个明确的类似处理这样问题的制度?按照规定应如何计算赔偿额?3、如果我们不同意应如何办?4、相关的政策我们应向哪个单位咨询?5、如果复
更新时间:2004-04-12 13:06:15
问题描述:
我的家乡村(农村)边需要修一条公路,而这条公路的修筑需要加宽,在加宽过程中我的房子(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需要拆除。按政府的说法是每间房子只赔款300元(所有的房子都是这样,不论是何种房子),也就是拆迁费,我的房子(6间)建造时的实际造价在2万元左右,而按照政府的赔偿合计还不足2000元,连拆迁的补偿费用都不够,如果不拆的话,到时要强制拆除,而且一分钱都不赔偿,而且在修筑我们村前的一条公路时,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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