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开发商合同解除,是否把1000水电物业押金转交给他们。本人承租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更新时间:2020-05-08 20:55:14
问题描述:
退水电物业押金 一开始跟股东合股合租两间店铺打通。签合同时一人签了一间。跟开发商签的店铺,交了物业水电押金各1000,房屋押金各一万。开发商给了水电押金单收据和合同,中途开发商将店铺卖给私人房东,跟开发商
合同解除,要求重新与私人房东签订合同。合股双方各自找房东重新签定了
租赁合同。没有开押金收据单,也没有说明开发商是否把1000水电物业押金转交给他们。合同写明我们交了押金。股东中途退股出去,本人又重新与另外一家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一个人经营两间店铺。由于房东没声明水电押金还在开发商那里,我们没有去找开发商做押金变更手续,直接跟房东签订合同,说明本人有交了水电押金1000元。现合同没有到期,由于疫情影响各种原因,本人承租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要求退租,主动结清了水电物业费用。现要求房东退水电物业押金共2000元。房东说,他们没有收到水电物业押金,不予退还。当初签订合同时,房东没有表态,开发商没有把押金转交给她们,导致我们与开发商的
合同终止时把合同和押金收据丢弃。跟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说店铺没有租到期,水电物业押金不予退换,房东报警处理,开发商同意退一间水电物业押金1000,声称另外一间水电物业押金必须由上一个租户,我当时的股东过来签字退款。由于当时经营分歧,跟股东闹翻,以前股东不愿意过来签字退款。开发商拒绝退另外一家店铺水电物业押金1000元。本人怀孕3个月,开发商和房东合伙刁难,两次报警,中间发生激烈争吵,导致本人情绪不稳定。我可以起诉他们退我水电物业押金2000元和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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