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农村宅基地上造房(我父母,我老婆户口迁到娘家,动迁分房。还是要扣除我老婆30平(假设为30)
更新时间:2020-04-30 00:58:58
问题描述:
浦东农村宅基地上造房(我父母,我和我老婆),造好,几年前办理了红色的产权证(私房)。然后,我老婆户口迁到娘家,
动迁分房。然后迁回来,分户。目前的情况是我父母一个户口,我和我老婆一个户口,一本房产证270平米。据说我这边马上动迁,以前享受过的,不在享受。那么我的面积是按270平算,还是要扣除我老婆30平(假设为30)算。如果真的没有,拿补偿款的话,按2万/平米(假设市场定为2万,不拿房,拿钱为2万的话),那我老婆这扣除的30平,也按2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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