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起诉他有用吗
更新时间:2020-04-29 08:19:55
问题描述:
您好
我在2020年4月28日晚上发布了两条朋友圈,一条是我等裁员很久了,还没到;一条是我转发了裁员相关的信息,并配文说,来来来,欢迎裁员,给法院增加点工作量。公司高管看到后就直接说我明天开始休息半个月,我百度截取了一段强制休息需要向我支付工资的话复制粘贴过去给他,内容如下
@柯善猛 单位强制员工休息实际上便是单位安排员工待岗的问题,关于待岗的条件以及待遇,《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即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他回我: 我开会说的是当前严峻的形式,从来就没提裁员两个字,你朋友圈造谣
一个月不上班,晶科付你1500的70%,1050,半个月不上班,上半个月,收入远远高于1050,是不用支付最低标准的,别以为就你懂法律
另一个主管也说: 就凭你发的朋友圈公司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
合同,造谣生事。
我想问现在我能怎么办?我是造谣生事吗?他们因为我的朋友圈内容让我休息半个月违法吗?起诉他有用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