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给了我及时的答复。是这样,现在还没有签合同,正在拟定,而且上述所说新工资核算办法是公司单方制定,我对这样的标准不满意,如果工资标准达不成协议,该怎么办?谢谢!
更新时间:2004-05-21 16:19:56
问题描述:
是这样,我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已半年(这半年工资是底薪1000元),公司要与我签合同,但是我对工资状况不满意。现在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档案工资:600,职务津贴:400,交通补贴:100,电话补贴:200,午餐补贴:100。当一个月完不成业务量(除去所有费用的纯利润)扣除所有补贴,即从600里扣除,一个月实际工资还不到300元,连房租都不够,所以我提出一个月工资要保证1000元,他们解释说你要完成业务量就有了,而且超过后提成就不止1000元,但是我说不排除完不成的可能,起码要保证我得基本生活。他们又说不能让我们什么都保证你吧,要是给你1000,你完成业务不给你提成行吗?我不知到这是什么逻辑。而且我提出工作日的要求,周一到周五8:30-17:30,周六上午8:30-11:30。他们说作业务不排除加班的可能,其实,你的加班费已经在你的提成里体现出来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