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属于居民住房。我能对自己的工作损失,年货损失,房租损失,向房东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0-05-28 19:15:49
问题描述:
2020年2月10日,我租住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汪庄园祥云路2号出租房。由于有外地租客在没有报备给汪庄大队,因大队把我们居住的出租房断水断电,将我们赶走。我2019年10月到现在从没离开过天津市西青区。我被汪庄大队赶出出租房,从房东处得知我所居住的出租房是厂房改造,并不属于居民住房。由于我换了居住房子,我被单位要求隔离14天,我能对自己的工作损失,年货损失,房租损失,向房东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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