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业主将获商铺租金,故先不给我商铺的房产合同,是否故意拖延时间,是否侵犯了我的消费权益。
更新时间:2020-04-21 08:17: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个案件需要咨询下,就是我于2017年8月在贵州黔南都匀市普罗旺斯房开商购买了2个商铺,共计36万。当时购买时房开销售告知,每月业主将获商铺租金,10年后房开将按原价的110%回购,并告知我可以使用银行商业贷款,于是我便按照要求办理了2个商铺的首付,共计16万,但是办理后,房开表示由于办理商业贷款需要时间,故先不给我商铺的房产
合同,而是只给我签一个补充合同按月支付我利息,每月合计给1000多元。但是至今三年过去了,该房开依然只是每月支付我利息,并没有完成商铺的商贷手续,每次电话询问,表示正在办理。这样我就怀疑该房开是否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我的商铺不能按时交付,还延期商铺的回购时间,特在此咨询该房开是否侵犯了我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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