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以发结算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0-04-18 03:36:24
问题描述:
疫情期间,从2月3日起按公司要求在家远程办公,并在企业微信线上打上下班卡,2月28日,公司要求员工3月1日返回工作地深圳,由于老家交通管制,本人3月4号返回的工作地,按规定在宿舍隔离14天,隔离期间正常打卡,线上远程办公,19号隔离结束回到办公室上班,4月13日,公司人力通知3月份未在办公室上班的时间均算请假,不予以发结算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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