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签订购房合同至今,合同包括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装修合同,导致契税无法正常缴纳并且延缓房产
更新时间:2020-04-09 11:15:15
问题描述:
从2017年现场选房,2018年签订购房
合同至今,合同包括
广州市商品房
买卖合同及装修合同,合同售楼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但至今装修合同仍拒绝交付业主。并且当收楼日期前往验收房屋,发现多处问题,拒绝收楼并将问题单交付楼盘陪同人员,至今已过了四个月仍然没有任何反馈,导致延迟四个月以上无法按时收楼,并且无理要求物业费从2020年1月1日缴纳。包括房屋契税,在税局电子交税无法在线交税,咨询税局要现场交税并且要有装修款及房屋毛胚价格两种发票总价缴纳契税,但该单位提供的只有毛胚价格的报告,导致契税无法正常缴纳并且延缓房产证的办理时间。负责的律所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以上提及的开发商,律师事务所及物业皆无联系本人处理未尽事宜,导致各种问题无法解决。诉求:1.交付装修合同给业主;2.将房屋验收问题解决并出示验证结果为根据;3.四个月以上延迟交付提供合适补偿;4.处理契税问题重新给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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