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6月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两份,手中只有商品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等证据,按揭时并没有
更新时间:2018-01-22 11:00:42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4年6月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两份,总价款260万元,首付款130万元,通过银行走过账,实际首付是开发商出的,按揭贷款130万元,平时按揭也是开发商打也拉上交的,2016年银行向法院起诉归还按揭贷款114万元,判决我归还114万元贷款,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诉中我承诺是假按揭,开发商未承认是假按揭。至今银行未向法院申请拍卖商品房,请问我该怎么办,该房将来归属谁。手中只有商品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等证据,按揭时并没有约定借名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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