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管理员告知员工工龄工资按照2008年开始计算,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0-05-11 11:15:52
问题描述: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在管理员进厂之前给部分员工放假,工资发放按照杭州最低标准,期间公积金,社保继续缴纳,如找到新工作洽谈补偿协议按照工龄工资的7折,留守人员是不打折按照N1.0,清算组进厂后,管理员告知员工工龄工资按照2008年开始计算,之前的工龄不算,合法吗?(之前签订7折与留守人员不打折都是按照实际工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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