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试用期三个月不适应工作,有什么可以维护我的权益的?
更新时间:2020-04-02 13:03:27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2019 11月参加考试就是县里的同工同酬考试,成功入职,
合同是2020年1月1日签的,我是签完合同 在单位里工作不到一个的时候怀孕的,昨天也就是4.1日要求我离职,理由是迟到一次,值班玩儿手机,这根本不是辞退的理由,而且昨天中午才给我打的电话让我辞退,也没有提前说,刚才我也看了,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是现在强迫我签合同,理由是试用期三个月不适应工作,这个我应该怎么做?有什么可以维护我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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