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1、我们在签订合约前,是那个女的先欺骗了我们,她隐瞒了认识顾姓男子这个事实,导致我们在合约上签了字,并且这一条我们有证人作证,这名证人已经帮我们写了份书面材料,证明当时的情况。这样的证明
更新时间:2004-04-13 06:58:20
问题描述:
前两天我刚咨询过您关于我家出租房屋的法律纠纷,现在我们正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其中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当时和对方签订合约时,我们曾问对方是否认识“顾春平”这个人,如果是他叫你来租的,我们就不再谈租房之事,对方回答不认识。因为这个名叫“顾春平”的人曾经想租赁我家的房屋,但是他要求在南墙上开门,我家不同意便没有出租给他,所以此次我家在与这个女的签约时便多问了一句,正是因为对方回答不认识,我们才与她签订了合约。这个过程我们有一个邻居在场,可以作证。结果签完合同后,对方未经我们允许来拆墙的人是顾春平,在之后派出所的调解过程中也是顾春平跳上跳下,指挥那个女的该如何如何。当然现在向法院提出起诉的还是那个女的,毕竟合约上是她签的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