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造价方面工作,行政不给我解决电脑是否应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呢?
更新时间:2020-03-25 20:48:0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从事工程造价方面工作,平时上班地点在公司本部。今年3月4日至3月11日,因疫情影响,公司安排我去大学城项目部上班,我给行政人员反映项目上没有电脑(工作必须要用电脑),行政人员没有给我解决,我就在家上班,但此期间工作全部完成(有工作计划绩效考评截图),我就近找了打卡点上下班打卡。但3月11日公司行政去项目检查时说我不在岗位,就以旷工为由开除我。请问,我这属于旷工吗?行政不给我解决电脑是否应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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