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入制程生产区域是否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
更新时间:2013-04-21 10:59: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04年12月正式入职一家化工企业工作,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是制程技术员,公司限制我进入制程生产区域,于是找经理质问有录音明确说我不能进入制程区,是否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工资照发,限制我的活动范围,办公楼休息室坐着,克扣我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的职务津贴每月70元,并且从2012年6月克扣我效率奖金基数0.4个基点每月200元至今,1,我是否可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补助克扣工资
2,经济补偿年限是从实际入职算起,还是从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算起?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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