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和房东签了合同,房东不给。还是重新签订的那份,我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多余的房租吗?
更新时间:2020-03-13 19:05:09
问题描述:
一开始和房东签了
合同,后来街道办要求双方到租房管理处重新签订合同,房东改了新合同的数额,但是我每个月给的租金仍然是第一次合同的数额。几个月后,街道办租房管理处通知重新签订的数额过低,无法通过,需要重新签订,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去办。现在还没有到期,我先退租,房东不给。那我们之间的合同是按第一份还是重新签订的那份,我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多余的房租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